呼维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石关村刘家小组争取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姚县是全省12个太阳能光热资源最佳开发区之一,风能资源居全省非高山站之首,绿色能源资源优势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牌的发展战略定位,县委提出“12345”发展思路,把绿色能源产业作为四大产业之一进行培植,高质量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绿色能源基地。
截至2021年底,中广核、大唐、云能投、三峡、中水顾 问、国电投共6家能源企业已落地大姚,已建成投产中小水电 站11座、装机8.173万千瓦,风电场4座、装机17.8万千瓦, 光伏发电站2个、光伏扶贫发电项目58个、光伏装机4.58万千瓦,总装机达30.553万千瓦。2022年1—5月全县新能源企业实现产值2.04亿元,上缴税收1908.13万元。
目前,我局已组织编制、印发《大姚县“十四五”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大姚县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大姚水电装机将保持在8.173万千瓦左右,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35个,总装机发电539.2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项目29个,总装机376.9万千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总装机10.5万千瓦;风电项目5个,总装机42.3万千瓦;天然气发电项目1个,装机100万千瓦;抽水储能电站项目1个,装机120万千瓦;规划储能项目45个,储能系统容量547MW ·h。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和省、州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我们按照“能开全开、能快尽快,能快不慢”的原则,根据项目开工条件的成熟度,全力推进绿色能源开发建设项目。现已开工项目5个(石板箐光伏电站、 大平地光伏电站、李家庄光伏电站、小黑箐光伏电站和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半年计划开工项目共9个(涧水 塘梁子风电场、茅稗田二期风电场、老西山风电场和坛罐窑石板箐二期(阿租)、大平地二期、博厚村、平山、向阳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已备案,涧水塘梁子风电场、茅稗田二期风电场项目已经取得省评审中心意见,省能源局审核意见,修改后的申请报告已提交省发改委基础处。截至目前,全县新能源项目完成投资7.9亿元,石板箐、大平地两个光伏基地建设项目计划6月底带电运行、8月底并网发电,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县光伏发电装机达288.48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达60.1万千瓦,水电装机8.173万千瓦,绿色清洁能源总装机 达356.753万千瓦以上,实现新能源产值达25亿元,实现税收2.37亿元以上的目标。
同时,为充分利用好全县太阳能、房屋屋顶资源,加快大姚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认真开展了全县房屋屋顶资源调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了《大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方案》。经排查,全县现有总屋顶面积约373万m²,其中:党政机关8万m²、公共建筑11万m²、工商业厂房20万m²、农村居民建筑屋顶334 万m²;现可安装光伏发电面积约104.58万m²,其中:党政机 关5.44万m²、公共建筑5.17万m²、工商业厂房 7.8 万m²、农 村居民建筑屋顶86.17万m²,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5万千瓦,概算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现已完成项目业主优选工作,由中广核公司实施,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项目备案。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政策性十分强,按照云林规〔2021〕5 号、楚林通〔2021〕31号和楚林通〔2021〕33号文件要求, 光伏复合项目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新建进场道路、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临时施工道路等,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 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全县现有可供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林地、土地资源进行全面实地勘察规划,目前新能源可用林地土地共计402870.4 亩,其中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可用共136481.9亩,集中连片小于500亩或较分散的备用共266388.5亩(即此类地块可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初步规划可装机950万千瓦光伏。
针对你提出的建议,要按照目光伏项目建设前林地、土地政策进一步核实林地、土地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在全县新能源可用林地土地规划范围内,以便下步开发建设。
尊敬的呼维舰代表,感谢你对全县发展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并希望你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
上一条:对大姚县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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