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2年社会评议部门工作评议对象的通知
大政通〔2012〕1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大姚县社会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2012年社会评议部门工作的评议对象是:大姚县统计局、大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姚县招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姚县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大姚分公司。
希望各被评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好工作,并主动接受评议,针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同时,注重宣传评议取得的成果和评议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评议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被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评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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