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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76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

 

 

 

 

大姚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草市场监管,加大对烟草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销售非渠道真品卷烟、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以及非法经营烟叶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全县烟草支柱产业,形成规范有序、诚信守法的烟草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烟农、卷烟零售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按照“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的原则,加大联合整治烟草市场工作力度,完善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和“三级联管”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打假破网与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切实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我县卷烟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达到卷烟零售户无“假、私、非”卷烟销售;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使2016年的案件查办数量不低于2015年案件查办数,年度内大要案(案值达5万元以上)查办不低于4个,年度内破获一个达到省级标准的涉烟网络案件1个,打击运输分销非法烟草专卖品取得更大成果。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发桐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熊建福   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王绍普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殷雄先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黎文鸿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肖家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初必远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绍普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处理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卷烟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2016620830),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6620630)。加大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卷烟打假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宣传教育,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通过印发通知、宣传单、公开信、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等知识,发动群众和卷烟零售户坚决抵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671820)。一是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烟草、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辖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网吧、货运站及售假重点区域、边远地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无证经营和销售非渠道真品卷烟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卷烟打假联合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惩治一批不法烟贩,坚决遏制“假、私、非”卷烟对我县卷烟市场的冲击,使卷烟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二是由县烟草、公安牵头,有关执法部门配合,根据收集的各类情报、线索、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组织专门力量,端窝打点,断源截流,并以此为线索,上追下查,达到铲除非法卷烟销售网络的目的;对重点烟贩和屡教不改的非法经营户进行重点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户,确保全县卷烟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3.总结经验阶段(2016820830)。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认真梳理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烟叶收购综合治理专项行动(2016911230),分三个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阶段(2016911010)。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积极拓宽情报信息来源,充分利用线人线报,指定专人负责,摸清各乡镇辖区内烟叶收购、流动、囤积和倒买倒卖情况,并及时形成情况报告报送县烟草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公司办公室)。

2.重点治理阶段(201610101025)。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整理的情报线索,抽调县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乡镇涉嫌擅自收回囤积烟叶的窝点实施重点清理整治,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抽调人员积极支持配合。

3.路堵路查阶段(20168251225)。烟叶收购期间和烟叶收购调拨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路堵路查工作组,加大对南永线、元大公路、大祥公路的巡查力度,采取蹲点守候、流动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4.总结表彰阶段(201612251230)。对烟叶收购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长效机制,形成工作经验。对打击非法经营烟叶专项治理行动中有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和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本次烟草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行动要迅速,确保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整合,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努力形成“省州统一领导、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的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治理工作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严禁出现违法行政、执法犯法,甚至与不法烟贩相互勾结,通风报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3”、“12315卷烟打假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探索建立“打疏结合,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地区的经费投入,实施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专项奖励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开支和奖励办法,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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