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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部门决算表)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35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747601000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的移民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移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推荐提供移民安置方案,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州(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移民后期扶持目标任务及投资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使用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编报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入推进移民开发工作。竭力做好项目设计变更和项目送审等扫尾工作,清理出须报审计的项目137个、变更项目35项,罗列清单,工期倒排、目标倒逼、责任到人,已审计定案46个,变更获批10个。加强移民后扶工作。做好5953名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动态管理(其中后期扶持直补人口4463人,生产安置扶持人口1490人),按季度核发直补对象50元/月/人直补金。积极做好后扶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争取、项目实施和审计等工作。2017年争取实施后扶项目12个,总投资1162多万元。精心组织移民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大中型水库移民汽车、摩托车、挖机、装载机驾驶,汽车、摩托车修理和中式烹饪技术培训75人,船舶驾驶安全技能培训90人、移民法律法规和实用技能培训218人。实施移民创业贴息贷款工程,共有16户移民享受贷款贴息3.65万元。补助了25名学生到云南交通技师学院等11所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给予学费和生活费等补助12.5万元。积极做好移民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办理工作。集中力量进行6次矛盾纠纷排查共110件次,接到移民来信来访63件(其中集体访2件16人,网络信访1件,省州县转交2件),办理信访回复件63件。全力做好十九大召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投入资金3万元印制了移民政策法规宣传材料8000册、法律知识宣传光盘1000张,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宣传。牵头、协调和配合做好红豆树水库、坛罐窑水库和大坡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小平地移民安置点85户375名移民搬迁入住。配合乡镇做好移民安置点管理运行,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

二是统筹做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切块,年初将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责任分解,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加快实施大姚县“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在建项目(总投资198.5万元的湾碧乡光伏提灌站项目)已竣工待验收,前期工作项目(湾碧乡芒果基地建设项目和未搬迁村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待审定。完成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合同签订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00万元。全力抓好县城“五创”和棚改等工作。投入工作经费4.5万元支持乡镇用于 “河长制”,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一些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即大姚县移民开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事业编制数13人,2017年12月末实有在职职工13人,在职职工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数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相关表册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7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收入比2016年588.02万元增加684.12万元,增加了116.34%,主要是2017年争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比2016年大幅增加及规范津补贴增效政策。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6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4万元,占总支出的34.72%;项目支出370.69万元,占总支出的65.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支出比2016年2,539.1万元减少了1,971.27万元,减少77.64%,主要是2015年拨出项目资金2016年报账形成支出,而2017年拨入的资金本年未形成有效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移民开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8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大姚县移民开发局为完成后期扶持工作及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支出370.69万元。与上年2,414.78万元相比,减少了2,044.09万元,减少84.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3%。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是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农林水支出15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3%。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和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是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88.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车维护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导致2017年决算小于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占53.1%;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占4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移民局部门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和乡镇汇报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国有资产占用120.35万元,比上年增长93.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姚县移民开发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7.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4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747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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