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大姚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8〕9号)对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字〔2011〕2号),设立大姚县国土资源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1、承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4、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现状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5、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按照职权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7、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8、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明确提出的“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理念,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继续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成果,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及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对社会经济的保障能力,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具体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主动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提高履责能力,保障发展用地,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以“材料简化、时间缩短、难度降低”为目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工作。重点保障“五网”“四个一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镇建设等项目用地需求,2018年报批计划:按照省州要求积极办理楚永高速公路大姚段1853.5亩、大姚至永仁段2393.4亩、大姚桂花水库723.726亩等重点项目的用地审批,组织审批大姚县2018年城镇批次用地约600亩,有力支持县城一环线、金碧工业园区、东塔湖片区、永丰湖片区、“两条生态走廊”、各乡镇集镇开发等项目用地,为全县打赢“四大攻坚战”提供资源支撑。
2.突破瓶颈,加大具体项目用地审批和供应。进一步加大用地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向企业推广“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地方式,切实减轻企业用地成本,针对“一环线”、东片区东塔湖及金碧工业园区黄海屯片区等重点项目以及我县2018年计划新开工项目,积极研究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破解用地保障难题。在用地报批和挂牌供地中,主动与有关部门及项目用地单位衔接,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3.统筹兼顾,积极支持小集镇开发建设。2013年以来,我县昙华乡、金碧镇(县城规划区)等4个乡镇共出让小宗地67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8.8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32.34万元,平均出让单价161.85万元/亩。在本次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同时调整增加了小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其中对重点开发的石羊镇调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23.20亩,新街调入436.05亩(包含永丰湖指标),龙街163.50亩,为小集镇发展提供了用地基础保障。下步我局将及时开展集镇用地报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小集镇建设开发,盘活小集镇低效利用建设用地,认真做好小集镇建设中小宗地的出让工作,为下步小集镇开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4.盘清家底,切实开展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抓好已批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拆旧复垦义务,节约集约安排安置用地规模;二是进一步细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工作,对搬迁村庄建设用地、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组织勘测,确保全县可用于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应纳尽纳,无遗漏地块。具体抓好2018年计划实施的550亩拆旧地块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上报审查备案,同时积极参与指标流转,力争按下达增减挂钩指标的50%产出节余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21个股室(站所)以及2个中心(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共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 4人;实有111人,其中:在职80人,退休19人,遗属2人,聘用人员10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截至2017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9,694,498.00元,其中:财政拨款9,694,498.00元。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9,694,4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94,498.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9,694,49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94,498.00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694,498.00元,其中:本年收入9,694,498.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4,498.00元(本级财力9,694,498.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94,49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8,254,6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 85.15%;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593,6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12%;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179.00 元,占基本支出的8.73%。与2017年9,530,675.00元相比增加163,823.00元,增加的原因:政策性增加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暂无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结合单位重点工作计划,2018年采购预算0元。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94,49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8,254,6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 85.15%;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593,6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12%;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179.00 元,占基本支出的8.73%。与2017年9,530,675.00元相比增加163,823.00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暂无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十、其他公开信息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250.00元,公务接待费30,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250元,与上年49000.00元相比减少27750.00元,下降5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有关要求,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30,200.00元,与上年58000.00元相比减少27750.00元,下降5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大办发〔2018〕2号)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是事业发展计划的综合反映,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改善资金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涉及单位管理的各个方面、集预测与决策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单位法人以及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编制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职责单位内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实现预算从基层编起,夯实预算准确性的基础。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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