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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57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大姚县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改革相关配套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大姚县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进行监督和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通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负责卫生计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4)、承担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计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5)、承担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及违法生育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
(6)、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行政区域内各医疗单位药品及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工作。承担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指导实施。

(8)、起草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中医药医疗、教学、民族医药开发的管理发展体系,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9)、负责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认真落实“奖优免补“政策;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整治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工作。

(10)、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卫生计生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指导卫生计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计生援外有关工作。

(11)、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处理日常事务,拟订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预防控制和干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评估考核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15】37号),2015年5月底正式启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和县卫生局撤并,设立了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10月底,全面完成了人事、财务、资产的合并。

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6个,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4个(县医院、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4个,民营医疗机构4个(大姚中医医院、骨伤医院、平安医院、安康精神专科医院),个体诊所28个,村卫生室(所)146个。医疗机构实有开放床位1249张,其中,公立医院849张,占全县总量67.97%;民营医院400张,占全县总量32.03%。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人员1421人,其中:编制内人员621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316人,注册护士373人。全县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2人、执业(助理)医师1.13人、注册护士1.33人、病床4.46张。

3.人员情况

2016年年末共有在职在编职工33人,其中公务员16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年内调出3人,死亡1人,调入6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投入县医院财政资金1610.7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调整充实了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医改领导小组,通过考察学习和深入调研,修订完善了《大姚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大姚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办法》等系列改革配套政策,从政策导向上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从投入主体上强化政府保障,从管理体制上强化监督约束,从运行机制上强化竞争激励。二是深入实施DRGS付费制改革。筛选432个分组,共20157个病种、6272个手术编码纳入DRGS付费制结算,启用新版本疾病编码,完成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制定了100多个本土化临床路径,目前运行平稳,有力推动医院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方面迈进,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控制,提高了患者费用开支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新农合资金利用率明显提高。三是稳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出台《大姚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县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其余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调降了部分医技诊疗、手术治疗和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至11月底,共减少药品加成收入373.2万元、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共69.6万元,患者医疗费用明显降低,群众反映良好。四是深化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1500万元实施了内科住院楼改造、老门诊楼修缮、配液中心和老住院部中心供氧等一批工程建设,此外,投入大力资金更新增配了C型臂X射线机和腹腔镜等一批诊疗设备,诊疗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实际开放床位数从改革初300张扩到了499张。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管理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新一轮“滇沪卫生合作”项目为重点,实施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与上海市东方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等建立良好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帮扶机制,在科教培训、设备捐赠、技术指导等方面持续开展合作,“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得到巩固。

2、投入入乡镇卫生院财政资金251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一是持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直接向省药品采购平台进行基本药物采购、支付结算的“点对点”采购,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同时,严格按政策执行非基药申报备案制度,确保了每个卫生院都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必备药品。县级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和采购使用基本药物,持续开展好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培训和价格公示。二是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公共卫生单位“核定收支、核定任务、核定人员、绩效考核”与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补偿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改革相结合的综合配套改革,考核兑现了2015年度财政奖补资金267.53万元,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服务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下达2016年乡镇卫生院收入考核任务763万元,至12月底完成975万元,超额完成212万元。

3、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财政资金1234.1万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密切结合生育政策调整,印制“普二”宣传折页2万册,单行本1万本、公告2000张,打击“两非”宣传图画180张。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咨询、粘贴公告和政策文件转发等方式开展密集宣传的同时,请县电视台播报相关政策,不断扩大政策宣传面。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0场次,2485人次,对象涵盖了全县村“三职”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县乡村计生干部等。二是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认真落实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登记服务率达100%,累计办理《生育服务证》2532户,其中贰孩以上1220户,符合全面贰孩政策办证的167户,已生育的52户。三是全面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改善。共审批一次性奖励金181户346人;审批奖励扶助金1572人(其中新增204人);落实独生子女升学加分450人;审批独生子女奖学金1914人;申报审批新农合代缴30109人;审批享受特扶金274人(新增48人);审批新增失独家庭抚慰金16人。四是坚持基本国策,扎实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各项基础指标完成较好,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24%,计划生育综合节育率达83.4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93。全县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647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的110.52%;共为2939名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完成州下达任务数的129.81%。五是全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好流动人口监测工作,组织完成州下达抽样调查任务;规范运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坚持常态互动,县乡两级信息平台运转正常、信息交互及时;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主动上门发放均等化服务券600余份,开展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150余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4000多只。六是抓好计生协会工作。进一步健全计生协组织,已完成14328户计生家庭统一投保工作,总保费35.82万元。

4、投入建设项目资金3363万元,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完成了县疾控中心、龙街、赵家店、昙华及三台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和县医院内科住院楼改造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9390平方米,改造提升医疗服务环境,积极争取实施了新建县中医院项目并完成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入建设施工阶段。完成了14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彝)馆标准化建设,卫计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5、投入公共卫生项目财政资金1495.5万元,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云南省妇幼健康计划的要求,以强化管理为切入点,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时调整和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增到了5类15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人均45元,受益人群不断扩大。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盘活历年沉淀资金150.76万元,多渠道增置诊疗设备,提高服务能力,扎实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6年全县建立居民健康纸质档案25.55万份,建档率达91.81%;录入电子档案24.75万份,电子档案建档率为88.93%;管理高血压患者2125人,健康管理率为96.41%;管理糖尿病患者3837人,健康管理率为95.37%;治疗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06人,完成任务数800例的100.1%;管理65岁老年人18251人,健康管理率为75.87%。二是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完成了县乡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以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质量、加强产科儿科能力建设和狠抓妇幼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实施“降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艾滋病母婴阻断等项目,全年共发放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2118人84.72 万元,开展危急孕产妇抢救 5人发放补助5.17万元,与民政部门协作对417名贫困孕妇住院分娩发放救助金16.68万元;全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39‰,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5.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剖宫产率为22.9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4%,新生儿听力筛查96.8%;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各项妇幼健康评价指标完成较好,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明显。全县围绕新发传染病、重点疾病,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计划免疫接种扩大到13苗防15病,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切实做好云南不明原因猝死、麻风病等重大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全县保持多年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中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响应及时、处置得当,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实施城乡环境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街面商铺门店门前“三包”(包秩序、包绿化、包卫生),每月开展爱国卫生义务清扫,扎实开展城区卫生死角、小广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清理整治,实施了500户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分别通过了州检查验收、省综合评审和存在问题整改复核,省级已公示结束并上报全国爱卫会,目前正在迎接国家暗访和抽查,为降低传染病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不断巩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卫计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以宣传培训为中心,咨询、检测、发现治疗艾滋病感染者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五扩大六加强”工作策略,全县“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格局不断得到巩固,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如期顺利落实推进,至11月绝大部分指标已完成年度考核要求,其余指标预计能够在12月底全面完成下达任务,艾滋病快速蔓延的总体势头得到遏制

6、大力发展中医(彝医)药事业

全县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为重点,全力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层中(彝)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实施新建大姚县中医医院项目,筹资150余万元完成了1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馆标准化建设,在全县大力推广开展中药饮片及针灸、推拿、按摩等中医特色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二是落实措施发挥中医药优势作用。将针灸和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对新农合中医药治疗、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项目在现有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的补偿比例。三是抓好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彝医药人员、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调查工作,挖掘民间中医药人才。在积极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同时,组织编印《中医中药基础概要篇》《中医特色适宜技术篇》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与治疗篇》等中医药培训教材500套,举办了为期3天226名乡村医务人员参训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四是推进实施中医药普查试点工作,摸清我县的中药资源本底情况。完成49个样地及42个样线调查,发现974种野生中药材品种,采集药材腊叶标本974份,调查到78种野生重点药材。五是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口帮扶为契机,充分发挥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人才教育优势,助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北京中医药大学专家团于7月份到我开展了中医药发展工作座谈、义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系列对口帮扶活动。

 

第二部分  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61504元,其中人员经费2435629元,公用经费125875元。年内因增资及人员变动等原因,追加在职经费预算543827元,追加丧葬抚恤费177790元,追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900元,下达离退休人员经费5342521.5元,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经费633964.15元。合计9265506.65元,比上年增加1,262,831.91元,增长率15.78%,原因为年内按政策调整了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改革性补贴、车改补贴等工资项目。

部门项目支出各级共下达项目资金58,961,050.00元,比上年36,691,548.00元增加22269502元,增长率为60%,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为2016年新增了县中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1000平方米,建设资金年内到位329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部门总支出80,131,927.10,其中基本支出9265506.65元,比上年增长15.78%,项目支出70,866,420.45元比上年32,889,906.39元增长了115.46%,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支出3290万元,同时年内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及支付力度,减少财政结转资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我局本年收入预算数是58000000元,决算数是69,204,55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26,556.65,其他收入978000元),差异率为19.31%,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8000000万元,决算数是80,131,927.10元,差异率为38.16%。

(1)收入支出预、决算按功能分类分布及调整情况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1

2

3

栏次

 

4

5

6

栏次

 

7

8

9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8,000,000.00

68,226,556.65

68,226,556.6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一、基本支出

60

9,000,000.00

9,265,506.65

9,265,506.65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8

 

 

 

    人员经费

61

8,900,000.00

9,156,756.65

9,156,756.65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9

 

 

 

    日常公用经费

62

100,000.00

108,750.00

108,750.0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

 

 

 

二、项目支出

63

49,000,000.00

78,693,834.24

70,866,420.45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41

 

 

 

    基本建设类项目

64

4,000,000.00

32,900,000.00

32,900,00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2

 

 

 

    行政事业类项目

65

45,000,000.00

45,793,834.24

37,966,420.45

六、其他收入

7

 

 

978,00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

 

 

 

三、上缴上级支出

6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

5,000,000.00

5,436,901.26

5,436,901.26

四、经营支出

6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

53,000,000.00

82,277,850.63

74,450,436.84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6

 

 

 

 

6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7

 

 

 

支出经济分类

7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71

80,131,927.1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9

 

 

 

    工资福利支出

72

3,419,888.95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0

 

 

 

    商品和服务支出

73

21,769,909.9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

15,087,466.52

 

16

 

 

 

十六、金融支出

52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3

 

 

 

    债务利息支出

7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4

 

 

 

    基本建设支出

77

32,900,00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5

 

244,589.00

244,589.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8

6,954,661.7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6

 

 

 

    其他支出

7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7

 

 

 

 

8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8

 

 

 

 

8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9

 

 

 

 

82

 

 

 

本年收入合计

24

58,000,000.00

68,226,556.65

69,204,556.65

本年支出合计

83

58,000,000.00

87,959,340.89

80,131,927.1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4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9,732,784.24

19,732,784.24

      交纳所得税

85

 

      基本支出结转

27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6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19,732,784.24

      转入事业基金

87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8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9

 

 

8,805,413.79

 

31

 

 

 

      基本支出结转

90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91

8,805,413.79

 

33

 

 

 

      经营结余

92

 

 

34

 

 

 

 

93

 

 

 

 

35

 

 

 

 

94

 

 

 

总计

36

58,000,000.00

87,959,340.89

88,937,340.89

总计

95

58,000,000.00

87,959,340.89

88,937,340.89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收入结构

 

本年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

 

金额

占本年收入%

金额

占本年收入%

 
 

6,920.46

6,822.66

98.59

97.80

1.41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支出结构

 

本年支出

按资金来源

按支出性质

按支出经济分类

 

财政拨款支出

占本年支出%

其他

占本年支出%

基本支出

占本年支出%

项目支出

占本年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占本年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占本年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占本年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占本年支出%

 
 

8,013.19

7,958.14

99.31

55.05

0.69

926.55

11.56

7,086.64

88.44

341.99

4.27

2,176.99

27.17

1,508.75

18.83

3,985.47

49.74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合计支出12.5万元,比2015年14.02万元下降了1.52万元,下降了10.7%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会议费用支出4,888.00元,比2015年2,102.00元上升了2786元,增长了132.5%,增长原因为2016年度按县委县政府安排,召开的全县禁毒防艾大会,承担了部分会议就餐费用。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培训费用支出26.39万元,比2015年度20.95万元增长了25%,增长原因为2016年度按县委县政府安排请北京中医药大学专家一行到我县对县乡医务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中医药相关知识培训。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合计

按预算分类

按支出性质

按支出经济分类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6,822.66

52.65

6,822.66

52.65

7,958.14

94.61

7,958.14

94.61

926.55

15.78

7,031.59

113.79

341.99

33.70

2,121.94

67.01

1,508.75

12.98

3,985.47

224.68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部门结转资金1800万元,比上年结余资金2598万元减少798万元,减少30.72%。其中:县级公立医院49.56万元;乡镇卫生院719.39万元;卫生行政机构 880万元;县疾控中心38.28万元;卫生监督机构49.97元;妇幼保健机构62.54万元;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2016年财务工作在困难中取得了令人振奋成绩,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单位专项资金较多,涉及面较较广,故资金支付进度存在一定困难;二是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困难;三是部分往来款项有可能还会造成长期挂账,形成呆账死账。2017年,我单位将紧紧围绕十八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017年,我单位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管,全力推进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依法理财,确保财政工作目标实现。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依法理财,认真执行支出预算,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格控制支出,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管理、使用、监督好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部门资产112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5.35万元,流动资产950.74万元;负债70.20万元;净资产1055.89万元,其中资金结转结余42.7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837.79万元,资产基金175.35万元。

资  产

负  债

 

合计

比上年增减%

其中:

合计

比上年增减%

其中:应付类往来款

其中:事业单位负债

 

固定资产

应收类往来款

小计

比上年增减%

其中:

借款小计

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

比上年增减%

 

小计

比上年增减%

占资产总量%

其中:

小计

比上年增减%

其中:

应付和预收款项

比上年增减%

其他应付款

比上年增减%

 

房屋

比上年增减%

在职人员人均办公用房面积

车辆

比上年增减%

在职人员人均一般公务用车

应收和预付账款

比上年增减%

其他应收款

比上年增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1,126.10

-56.40

175.35

-13.99

15.57

 

 

 

465,386.00

-41.16

0.06

160.73

-5.24

 

 

160.73

-5.24

70.20

-82.16

70.20

-82.16

 

 

70.20

-82.16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管,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召开的部门决算培训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报审核工作,力争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按时完成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工作。并按要求对审核核实信息进行逐条核实,据实编写出错说明。确保了财政决算 “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二)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决算透明度,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县财政局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我镇开展了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包括:总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严格按照财政局决算批复,按照统一格式公开了决算相关信息,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并公开了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全面完成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比例达到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三公经费2015年支出1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万元,减少10.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47.4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占5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平台有车费用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产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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