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委宣传部的关心指导下,大姚县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传导社会主流价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文化条件和精神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传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6人。财政供养遗属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县委宣传部决算总收入55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1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8万元,占总支出的31.1%;项目支出422.26万元,占总支出的68.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2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部门运转经费等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持136.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文化创作和保护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支出;
(五)医疗保障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保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08.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匹配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严格审批公务用车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1万元。其中:无购置费;运行维护费3.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辆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县委宣传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1900人,接待费开支7.48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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