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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59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大姚县财政局文件
   大财建〔2017〕76号
                                                          
  大姚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大姚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989672.59元,本年收入3050563.26元,本年支出4220430.2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19805.6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3989672.59元,本年收入2500563.26元,本年支出4030430.2元,年末结余2459805.65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四、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所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六、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库〔2017〕12号)的要求,请你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批复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自行公开本单位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并及时将公开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归口管理业务股室。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批复表


   大姚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20日


    大姚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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