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依法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其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领导分工
马跃云(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2.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 | |
李虎(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2.联系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志办、县科协、县文联、县气象局、邮政集团大姚分公司、中国电信大姚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姚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姚分公司、广电网络大姚支公司、县新华书店工作。 | |
何家明(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分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联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招商局、县供销社、县开发投资公司(县住保中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信用联社工作。 | |
张家卿(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分管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2.联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和县人民政府 议案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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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燕(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2.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县委、县妇联、州住房公积金大姚管理部、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县路政大队、楚雄公路局大姚分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地震局、县烟草公司工作;主持妇联全面工作。 |
三、内设机构
(一)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筹备工作,拟订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及议题安排,起草县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有关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材料。
2.负责本机关的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财务、接待、安全保卫、车辆调度等行政事务工作。
3.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的公文管理、档案、保密、文印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交办、转办、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4.负责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的协调联系。
5.负责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协调联系,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6.收集县、乡(镇)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搞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
7.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组织调查研究。
8.完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大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1.拟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4.根据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就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做好落实和跟踪督办。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部门的联系工作。
6.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
1.拟定民族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的监督检查工作。
3.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4.根据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就有关民族宗教方面做好落实和跟踪督办。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督促对口联系部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并适时反馈执行情况;
6.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拟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的监督检查工作。
3.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4.根据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就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抓好落实和跟踪督办。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6.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大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1.拟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县人代会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
4.负责省、州、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安排县人大代表的活动,收集和受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
5.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代表换届选举的业务工作。
7.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大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拟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法制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4.根据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就有关法制方面的工作抓好落实及跟踪督办。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工作。
6.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7.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1.拟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的监督检查工作。
3.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4.根据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就有关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方面的工作抓好落实和跟踪督办。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农业、环境资源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
6.配合支持上级人大组织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大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审计、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2.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承办县人大审查批准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工作;
4.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本级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的具体工作;
5.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6.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超收收入、重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公务支出等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7.开展与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
8.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办公室622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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