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大财办〔2019〕13号
张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生均公用经费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政府工作及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有计划有步骤支持幼儿园改建、扩建、新建,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多年来,各级财政不断扩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的补助范围和标准,县级财政对幼儿园收取缴入财政的保育费不纳入全县统筹,全额安排幼儿园用于办学需要,全县每年都有一批幼儿园得到上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幼儿园建设缺口资金。通过各级党委政府长期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学前教育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为兼顾各方、协调发展,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脱贫攻坚的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投入和其他领域投入都不断增加,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举步维艰的条件下,每年还要筹集大额配套资金,财政收入的增长已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许多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均无法执行到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在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生均公用经费的提案”,我们将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综合全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情况,提出结合我县实际的保障方案,逐步解决。并在国家重视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大环境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加以解决。目前,幼儿园收取的非税收入金额安排的资金中统筹使用。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财政局
201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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