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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36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大姚县财政局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大财办〔2019〕18号

方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行政村等级公厕正常维护运转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立了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县人民政府历年十分重视农村发展,采取多方措施资金加大农村投入。但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脱贫攻坚的推进、财政刚性支出增加,收支矛盾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较大。对于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行政村等级公厕正常维护运转的提案”,鉴于我县财力困难的实际,我们将在乡村振兴大环境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财政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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