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大财办〔2019〕14号
任晓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政府工作及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有计划有步骤支持幼儿园改建、扩建、新建。制定办园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多年来,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按现行政策标准得到及时足额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大幅提高;县级财政对幼儿园收取缴入财政的非税收入不纳入全县统筹、全额返还用于幼儿园办学需要;全县每年都有一批幼儿园得到上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并且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分批逐步解决幼儿园建设缺口资金。通过各级党委政府长期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学前教育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为兼顾各方、协调发展,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脱贫攻坚的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投入和其他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已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县级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举步维艰的条件下,每年还要对各行业领域筹集大额配套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提案”,我们将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逐步解决,并在国家重视教育、已实施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大环境下,进一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关于您提出的“收取的保教费全额上缴财政后得不到及时返还”的问题,建议你单位及时缴存非税收入、及早提出资金使用计划,适时跟踪过问请示流转情况,主动争取,及时返还,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财政局
201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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