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姣、赵斌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城区小组预留安置用地建房缴纳防空费的建议》(第95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根据《云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级重点人民防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规划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统一修建。我县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严格按《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文件执行,原执行标准为10元每平方米,现按照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规定减免30%,按地面建筑面积7元每平方米征收。按照云价综合〔2014〕42号文件第五条第七项“在国家或省规定的各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规划区内,农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予以免收”的规定,我县规划区内的农民免缴易地建设费。对于因户籍管理统一为城镇居民后收费减免标准问题,我局现主要以公安部门登记为主要标准,结合其他材料严格执行减免政策。
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我局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向上汇报,以便上级在政策制定中能及时将农民减免易地建设费政策与户籍管理政策更好衔接。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永平;联系电话:0878-62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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