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52号
赵海燕、王夜琼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宏城建材市场红绿灯路口至金碧镇政府三岔路口安装隔离栏的提案》(第14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人行道安装隔离栏,能有效治理占道停车等违章行为,并保护行人安全,我局就安装隔离栏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设置道路交通交通隔离栏,应该由规划、建设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评审;
二、我局以“美丽县城”“智慧城市”为抓手,会与交警部门共同参与,进行方案的评审,适当增加隔离栏;
三、我局会同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和安全情况,对资金进行多方筹措,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装隔离栏。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2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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