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48号
华建明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占用县城泊车位惩治力度的提案》(第13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城市管理和规划水平滞后社会的发展,目前乱停车、占用县城泊车位已成为城市的顽疾,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制约了城市素质的提升,我局就加强占用县城泊车位惩治力度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结合“美丽县城”和“智慧城市”创建,我局会同交警部门筹措整合资金,根据人流车流情况,科学规划停车位;
二、我局定期不定期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以路口为重点,以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等为重点开展路段秩序整顿;
三、我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与交警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路面管控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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