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43号
政协提案委: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农贸市场的提案》(第4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在县城东北片区(金麓苑公租房旁)新建一农贸市场,服务东北片区群众,现农贸市场建设用地已基本征用完成(除地块东北角用地外),2016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也没有更改原有规划,该地块为农贸市场建设用地。因为县委、县政府计划采用(ppp)模式或招商引资方式进行建设,但因东北角用地没有征用,造成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我局将积极探索项目开发模式,针对征地拆迁问题,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征地工作组统一调征道路建设用地,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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