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燕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金碧镇金龙社区顺达苑小区南侧二排道路硬化的提案》(第69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顺达苑小区南侧二排、三排之间道路至今未硬化,对两排住户造成极大影响。建议对该段道路进行硬化、绿化及配套相应设施。
通过对该区域用地性质及建设情况作调查了解后,该区域属金龙洞二组集体预留开发用地,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集体预留开发用地规划的内部道路均由村组自行组织、实施。2020年我局已对该片区背街小巷实施硬化,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调金碧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建设指导工作,争取该路段尽早实施硬化及规范建设,以解决周边环境差、民众出行不便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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