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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承担着11部法律、39部法规、136部规章和600多个规范性文件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依法监督管理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中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十大卫生的监督管理任务。
第一、根据县卫健局要求,拟定我县监督执法综合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查结果;
第三、依法对所辖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上报处罚建议,执行县卫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四、依法对所管辖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供水机构等单位突发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组织现场卫生监督监测、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第六、负责管理卫生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与稽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卫生监督股、稽查股三个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纳入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强化学习,提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和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次召开职工例会,由1至2名监督员或协管员进行发言,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或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常态化组织召开内部执法经验交流会,研究讨论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二是采取辖区内划片网格式管理的方式,由1名卫生监督员带2名专职协管员对网格内的各监督检查对象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全年,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县级以上各类学习培训4期14人,6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钉钉培训平台”学习,学分均达40分以上。报送新媒体宣传短视频4条,采用2篇,撰写信息11篇,被县级媒体采用7篇,撰写征文3篇,上报微课1件,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得到加强。
2.不断规范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是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履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震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截止目前开展各类巡查2423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05份。查办案件110件,(简易程序32件,一般程序78件),结案109件,罚款金额:2576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47.6元。二是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参与州县评查案件13件,结果均为合格。三是制定并印发《大姚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3.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对全县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KTV场所全面开展日常监督及各项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目前,我县公共场所共530家,其中住宿场所173家、沐浴场所38家、美容美发场所296家、其它23家。2024年我县对528家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A级4家, B 级47家、占公共场所8.9%, C 级477家、占公共场所90.3%。为提高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场所的卫生状况,我县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进行公示,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三是巩固创卫成果持续加大“四小行业”监管力度。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经营户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公共用品消毒等方面内容,针对发现的问题,如:消毒记录不完善等,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其严格落实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做好“两会”及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高考期间对高考考点及附近的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高考保障。积极配合公安、市管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防艾等工作的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公共场所1042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5份,查处案件68件,其中一般程序55件、简易程序13件,结案47件,罚款金额29600元。
(2)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完成了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治专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诊疗专项、违规开展男性性功能诊疗专项监督检查、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卫生行政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在全县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负责人与实际经营者是否一致(人证相符)的情况、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等,引导医疗机构自觉学法,在全县186家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了《云南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系统》,并在日常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血液安全等检查工作,每季度对大姚上生单采血浆站开展1次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非法行医“回头看”巡查工作。全年共检查942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67份,查处案件23件,其中一般程序20件、简易程序3件、已结案22件,罚款金额22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47.6元。
(3)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一是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对全县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摸排,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建档立卡。在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关闭停厂前多次深入企业,对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二是督促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完成年度更新申报,全县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用人单位数7户,完成治理的用人单位数7家,完成率为100%。三是督促14家放射诊疗单位及时完善更新云南省医疗机构在线监管系统,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四是根据《楚雄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摸排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年共检查职业卫生机构用人单位157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2份,查处案件9件,其中一般程序3件、简易程序6件,罚款金额6500元。
(4)认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对我县的中小学校开展了学校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和教学环境卫生健康监督检查。二是对8家托育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托育机构限期整改落实。三是根据《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疾控中心完成了对17所学校抽检任务,我局及时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了下一步监督检查的重点和任务。全年共检查学校7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1份,办理简易程序9件。
(5)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对全县18家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开展了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生活饮用水单位7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7份。
4.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今年国家、省下达我局双随机任务117户,47家涉及检测任务,县级下达任务30户。涉及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多个专业。在工作中我局将“双随机”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最大程度综合利用监管资源,有效避免重复检查,提高行政效率。目前单位关闭0户,未完成0户。监督完成率、完成率、完结率均达100%,并及时进行公示。在开展2024年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并查办案件26件(一般程序20件,简易程序6件),罚款7500元,其中公共场所21件,学校卫生5件。
5.协作配合,全面参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一是结合全县创文固卫等重点工作,全局卫生监督协管员积极参与了对全县住宿、美容美发、沐浴等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供水单位等各行业的巡查工作,2024年,累计参与完成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巡查2000余户次,医疗卫生巡查700余户次,饮用水卫生巡查40余户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150余户次,职业卫生巡查96户次。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发现的事件或线索为98条,经核实的上报98条,上报违法线索中协助办理案件97件。二是参与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治专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诊疗专项和违规开展男性性功能诊疗专项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完成了各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17家,县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30家。
6.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办的全过程。一是对公共场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供水单位及乡村医生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共培训18期,培训人数1000余人。二是利用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在下乡开展监督巡查时结合乡镇赶集日采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健康意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4711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2116.16元,占总收入的97.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358.54元,下降8.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8293.96元,增长29.6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53652.5元,下降93.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均通过财政拨款下达,同时下达金额减少,致使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024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71398.8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91.37元,占总支出的53.71%;项目支出1051407.44元,占总支出的46.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5095.87元,增长18.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473.53元,下降8.58%;项目支出增加469569.4元,增长80.70%;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购置设备支出增加392609.00元;二是2024年度积极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盘活使用存量资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9991.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8636.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55.17元,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1407.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卫生监督机构440120.35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91287.09元,主要用于监督管理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中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十大卫生的监督管理任务。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11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与上年相比增加458293.96元,增长29.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61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670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92.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5.00元,下降67.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5.00元,下降67.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15.00元,下降67.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5.00元,下降67.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压缩开支,接待次数比上年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15.00元,下降67.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压缩开支,接待次数比上年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55.17元,比上年减少55880.55元,下降37.9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缩开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1001641.86元,其中,流动资产444127.25元,固定资产557514.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136.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26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78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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