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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4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8〕9号)对大姚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全县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建议,决定对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定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等专项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道治理保护工作、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等方面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本年度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查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本年度将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3部法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贯彻执行《大姚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对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进行备案审查。五是深入组织开展专题视察。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本年度将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情况、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贯彻实施《大姚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情况、各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人员情况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属于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编制数共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员42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33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4辆。截至2017年12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大姚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70227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27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大姚县人大办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7022764元,其中:本年收入70227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022764元(本级财力65923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7022764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764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1. 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0227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5116921元,占基本支出的72.86%;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63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6213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18年安排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姚县人大办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暂无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结合单位重点工作计划,2018年采购预算0元。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0227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5116921元,占基本支出的72.86%;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63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6213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暂无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九、其他公开信息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6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00元,下降17%,增加(或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35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00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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