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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dyx064-/2023-0313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森林公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000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改革转隶前大姚县森林公安局隶属于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2020年7月1日按照公安改革要求,大姚县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大姚县公安局,由大姚县公安局直接领导和管理,名称为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为正科级,在新的三定方案未出台前依然履行原职能职责不变。主要职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姚县森林公安局)承担着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案件,对上述案件具体行使调查、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科技信息化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桂花森林派出所、三岔河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大姚县森林警察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州森警支队的正确指导下,把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森警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和开展环食药侦各项工作,确保大姚县林区社会的长治久安。

1.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以及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能力,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结合教育活动,掀起全警学习政治理论和“四史”高潮,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进一步推动森林警察大队学习氛围。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队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倒查回头看专项清理工作、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工作、“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工作、“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等多项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推进,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辅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警。加强党支部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放松,强化制度约束和作风建设,以队伍“零违纪”为目标,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工作尽职尽责。一是加强民警警示教育。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讲授廉政党课,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多种形式,引导民警辅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和制度执行。加强警务督察力度,重点针对人、车、枪、酒、密、网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督察,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县局督办、黄牌警告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履行护林防火职责,加大各类涉林涉野案件查处力度。

大队以护林防火工作作为守护“绿水青山”行动抓手推进。一是坚持打防结合,落实防火工作。抓好“清明”“五一”节点,认真做好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宣传工作,督促各乡镇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通过加强日常武装巡逻,有效降低火灾隐患。二是突出行业监管,严格日常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范围内酒店、农家乐、农贸集市、交通运输集散地、农村相关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检查,全面开展以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加工、食用、运输、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行动,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引导村社利用乡规民约抵制非法经营和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三是突出专项攻坚,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绿盾2021”专项行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昆仑行动”、打击破坏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824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8242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22.00元,增长3.55%,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及人员经费增加143371.00元,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3951.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824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48824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824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22.00元,增长3.55%,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及人员经费增加143371.00元,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3951.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8242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82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824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22.00元,增长3.55%,增加主要原因: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及人员经费增加143371.00元,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3951.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40918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425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6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466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9%。其中:基本工资752004.00元,津贴补贴1550472.00元,奖金54686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548.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63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6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45.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0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其中:办公费68656.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32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028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5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3%。其中:退休费154125.00元,生活补助941099.00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88242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元,下降61.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48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陪餐人,接待人次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2023年车辆运行经费待上级下达政法经费后,在政法经费中进行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财政下达本部门为基本支出,未安排项目支出,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目标绩效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09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44.00元,下降3.67%,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1224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501494.21元,其中,流动资产191477.56元,固定资产7310016.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6.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659.65.元,流动资产减少57542.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304430412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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