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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70-/2023-092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871601000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大姚县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供销合作社的精心指导下,着眼于全县“三农”工作大局,聚焦为农服务宗旨,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重要抓手,紧扣州供销合作社下达的指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各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1、锁定目标任务,抓实抓细供销系统年度重点工作指标。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攻九成”、四季度“大收官”工作要求,强化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供销系统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任务落实。一是对标先进抓实20项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指标。全年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7个,完成任务数的175.00%;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个,完成任务数的200.00%;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3个,完成任务数的150.00%;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4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基层社社员数达4846人,完成任务数的146.14%;完成土地全托管面积2660亩,完成任务数的146.23%;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8391亩,完成任务数的129.60%;完成教育培训175人,完成任务数的175.00%;完成冷链物流营业额41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38.05.00%;新建农产品基地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化肥市场份额为70.00%,完成任务数的117.00%;农药市场份额为40.00%,完成任务数的100.00%;有机肥销售增长率为12.00%,完成任务数的100.00%;新建电商基地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完成在“云品惠”平台商品销售额12.6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6.83%;县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僵尸企业清理率100.00%,完成任务数的142.86%;开展农用药肥包装、农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或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的企业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00%。二是挖掘潜力抓实15项主要经济指标。全年完成销售总额221,34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5.99%;完成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101,81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5.69%;完成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78,39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7.46%;完成化肥销售35340吨,完成任务数的100.88%;完成电子商务销售额11,515.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7.39%;完成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6,21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2.30%;完成农产品销售额17,000.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01%;完成野生食用菌产量8967吨、产值41,752.0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11.16%、118.29%;完成人工栽培菌产量3762吨、产值6,147.0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34.84%、181.86%;完成利润总额36.5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39%;资产总额2,978.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00%;所有者权益1,761.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68%。三是创造条件抓实9项激励指标。努力完成激励性指标7项,即改造农贸批发市场1个,建设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1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个,创建基层社示范社1个,改造乡镇综合超市1个,完成新建省、州级社有企业与基层社项目1个,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1个。

2、持续用心用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印发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始终坚持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着力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社为骨干、乡村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的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县供销社、12个乡镇供销社和10个村级供销社均建立了“三会”制度,完成4个乡镇供销社换届选举工作。全县有社有企业和基层社14家,领办村级基层社1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4个、县乡农资配送网点106个、县乡村电商网点36个。通过多年创建申报,目前全县有“全国基层供销社标杆社”2个、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21个、州级示范社5个。

3、坚守为农初心,做实做细服务“三农”工作。一是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给主渠道作用,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全年供应各类化肥35340吨其中有机肥11350吨、农药420吨、地膜1308吨。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林草、科协、工信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农技培训、农技专家咨询和田间地头指导服务,累计接受群众农技咨询400余人次,开展技术培训4场294人次。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帮扶、消费帮扶、电商帮扶等,持续牵头协调好“832”平台消费帮扶工作,上线县内企业22家产品171个,1-12月销售我县农特产品价值200余万元。四是持续支持帮扶领办的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助推全县绿色食品牌发展。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源谷核桃专业合作社、欣杰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洪昌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发展。五是支持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冷藏经营能力和流通水平。积极鼓励和引导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推广活动,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市场与产地挂钩等现代营销模式,支持供销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进超市开设专卖点、直销点,推动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促进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超市,实现农副产品与消费市场有效对接。六是结合“四万三进”活动,社领导和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指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营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帮助经营主体解决问题11个,兑现补助资金12.41万元。七是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顺应流通服务行业新要求,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做强供销“流通服务”主业,畅通流通网络“大动脉”,打通城乡流通“微循环”,着力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4、坚持从严治社,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始终把“盘优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发展”作为兴社之路、强社之举。通过招商引资、自主经营、委托经营、门面出租等方式,谋求社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增强社有企业发展后劲。筹集资金12万元,对县供销大厦进行修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增加了收益率。2022年社有资产累计收益达50.54万元,比历年增加近20万元。二是建章立制严格监管。县供销社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1名,对社有企业发展、社有资产管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开展法律咨询,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大姚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做到依法依章依规管理社有资产。三是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区别对待各基层供销社改革遗留问题,全力确保供销系统和谐稳定。新街供销社、龙街供销社、铁锁供销社采取“以房养人”方式,使得资产有人看管、遗属得到供养、组织机构得到维系和平衡。对土产公司资产出租后长期收不到租金的行为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收回租金6万元。督促收回六苴供销社房屋租赁权,重新对外出租,增加租金收入0.5万元。对县农资公司发出收回委托经营管理权的通知,并就公司经营管理问题开展协商。

5、坚持协同推进,积极发展食用菌产业。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以“做强野生食用菌、当好排头兵,做大栽培菌、实现新跨越”为目标,充分发挥我县野生食用菌资源优势和栽培食用菌种植优势及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效益为核心,突出品种培育、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全县继续支持帮扶领办的大姚成翔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姚盐丰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大力开展食用菌繁育种和栽培推广,助推我县食用菌产业长足发展。积极培育野生菌加工企业,新建野生菌交易市场1个。全年完成食用菌产量12739吨、产值 47,899.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股(社有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和经济发展股、党建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40,957.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0,957.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603.24元,增长1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8,781.14元,增长11.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4,177.9元,下降100.00%。

1.收入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补发了2020年9至12月、2021年7至12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调整,导致收入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41,990.12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990.1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6,545.64元,增长9.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545.64元,增长9.8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补发了2020年9至12月、2021年7至12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1,99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8,61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375元,占基本支出的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1,99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0,723.54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补发了2020年9至12月、2021年7至12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调整,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26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07,056.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5.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578.2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7.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629.51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68%。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01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0,007.0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8.25%;公务员医疗补助86,011.8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1.7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02,52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5%。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602,529.05元,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的10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157,178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5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35.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5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3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领会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种经费支出,导致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5.89元,增长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5.89元,增长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00元,下降13.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下村次数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社相关检查、发展专业合作社、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对县考核检查、业务指导、基层社发展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37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68.46元,下降4.01%,主要原因分析为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领会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种经费支出,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527,138.15元,其中,流动资产87,202.65元,固定资产439,93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075.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871601111


附件【云南省大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80849086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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