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实施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大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蜻蛉河和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圆满完成蜻蛉河和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坚持精准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聚焦突出短板,以控源截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活水调度、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执法、水质监测、巡查检查、区域环评限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为重点,大力推进蜻蛉河和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加强蜻蛉河和勐岗河流域河湖生态系统保护,维持河湖生态系统正常功能,全面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大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大姚县蜻蛉河和勐岗河流域辖区内河道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及以上,蜻蛉河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21年的85%提升到95%;到2024年,蜻蛉河、勐岗河大姚县境内水质达到Ⅲ类,蜻蛉河国控断面江底河大桥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到2023年江底河大桥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细落实省、州、县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全力推动全县龙川江主要支流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助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决定成立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具体如下:
组 长:杨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忠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陈朝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新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马锦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武瑞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军 县林草局局长
张海燕 县司法局局长
席燕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刚 县国投公司董事长
王 鹏 金碧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新祥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艳婷 赵家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波 龙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钰霖 六苴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落实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谢毕昆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及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相关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专项工作,保障好领导小组工作的正常运转,按要求及时收集报送相关材料,对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控源截污行动
1.治城市污水。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大姚城区、乡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逐步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县城区及集镇“一水两污”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县城区及集镇生活污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确保污水入管入厂、清水入河。
2.治城中村污水。开展城中村污水排放和污染水体调查,加强污水、垃圾、畜禽粪污等清理整治,杜绝城中村污水直排。
3.治入河排水口。加强蜻蛉河流域、勐岗河流域沿岸排水口排查,逐一整治清零。规范城乡排洪泵站、截污闸门等排水行为,加强已整治县城及乡镇排水口巡查维护,防止污水非正常溢流。
4.治入河排污口。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落实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5.治城镇垃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实现流域内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深入推进流域内涉及的县城集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
6.治企业污染。持续开展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工作,深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坚持“一企一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7.治流域矿山。积极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强化近河湖库区域挖山采砂采石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石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8.治河湖“四乱”。加强巡河巡库,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四乱”行动,清理整治范围由主要河库向中小河流、农村河库延伸,实现河库全覆盖。
(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
1.治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加强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2.治农村污水。选择位于蜻蛉河、勐岗河沿岸及其支流周边部分村落,针对基础设施完善、处于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设置村外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3.治农村生活垃圾。配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在不便于集中收集处置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
4.治养殖业污染。加快畜禽禁、限养区划定,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
5.推进“厕所革命”。继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
6.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7.推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按照养殖量配套足够的农田面积,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
8.推行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还田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9.推行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
10.推行农膜回收利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加强市场监管,禁止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
(三)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基本实现县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考核,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激励污水处理厂做到超低排放。
(四)实施活水调度行动
1.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落实水库、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障蜻蛉河、勐岗河流域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生态补水能力,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
2.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县级有关单位及乡镇为单元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水危机意识和水忧患意识。
3.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因地制宜,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型畜牧渔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提高灌区用水效能,推进灌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
4.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重点企业节水能力建设。
(五)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1.实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统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强化蜻蛉河、勐岗河流域河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进行整治。规范旅游业发展,强化审批和监管力度,严格管控河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
2.加强人工湿地建设管理。在做好蜻蛉河、勐岗河已建湿地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推进人工湿地建设。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开展好现状调查评估,推进生态河道治理,恢复和增强河流水系自净能力。加快两岸绿化美化,加强沿岸村庄、集镇系统治理,着力打造河流沿线景观节点。
4.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全面加强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监管综合效能。
5.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禁止制造、销售、宣传使用渔具,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销售、加工所有鱼类和水生动物,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6.推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针对各流域农业生产特点,出台鼓励绿色有机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水稻、豆类、油菜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
7.实施流域森林保护修复。创新完善流域内造林绿化管护机制,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加强防护林造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实施,持续提升流域内森林覆盖率。
(六)实施水生态执法行动。加强执法监管,对各类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对环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库渠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实施水质监测行动。增设水质自动检测站点,加强水质监测评价,定期公开蜻蛉河、勐岗河水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提高蜻蛉河、勐岗河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
(八)实施巡查检查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流域内水污染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增加巡河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河湖长制督察。严格执纪监督,严厉问责不作为、虚假作为,对涉河涉湖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深挖问题根源,让河湖保护各项法律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九)实施区域环评限批行动
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十)实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行动
建立河湖生态质量监测评价机制,探索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引导乡镇加强水污染治理,提升蜻蛉河、勐岗河水环境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流域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流域乡镇党委、政府对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负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负总责,要组建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序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月调度机制,并将乡镇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报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强化机制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年度制定的断面水质巩固提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要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健全问题交办、工作调度、会商帮扶、督察督办、考核问效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合力,合力推进蜻蛉河、勐岗河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水环境整治提升。
(四)压紧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切实履行主管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级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每年6月10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10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系、信息报送、推动落实等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联系人:刘晓龙,联系电话:15398783601,邮箱:dyxhzz@163.com。
附件: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大姚县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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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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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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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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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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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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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控源截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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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城市污水。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县城区及集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改造市政道路雨污合流管网,逐步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快集镇“两污”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确保污水入管入厂、清水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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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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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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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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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治城中村污水。开展城中村污水排放和污染水体调查,加强污水、垃圾、畜禽粪污等清理整治,杜绝城中村污水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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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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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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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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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治入河排水口。加强蜻蛉河、勐岗河流域沿岸排水口排查,逐一登记建档,逐一整治清零。规范城镇排洪泵站、截污闸门等排水行为,加强已整治排水口巡查维护,防止污水非正常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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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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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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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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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治入河排污口。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落实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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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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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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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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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治城镇垃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现流域内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深入推进流域内涉及的县城、集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城区及集镇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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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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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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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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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控源截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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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治企业污染。持续开展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深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坚持“一企一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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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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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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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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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治流域矿山。积极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强化近河湖区域挖山采砂采石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石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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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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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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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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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治河湖“四乱”。加强巡湖巡河,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清理整治范围由主要河库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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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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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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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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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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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加强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已完成整治的,及时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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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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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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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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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农村污水。选择位于蜻蛉河、勐岗河沿岸及其支流周边部分村落,针对基础设施完善、处于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设置村外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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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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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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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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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农村生活垃圾。配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在不便集中收集处置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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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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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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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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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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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治养殖业污染。加快畜禽禁、限养区划定,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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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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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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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厕所革命”。继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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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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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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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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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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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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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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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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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编制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以畜禽粪污养分管理为基础的准入制度,引导养殖场按照养殖量配套足够的农田面积,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自主开展出水监测。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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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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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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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行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实施精准施肥,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制定作物氮肥推荐定额用量,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还田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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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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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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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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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行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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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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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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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行农膜回收利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加强市场监管,禁止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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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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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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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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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考核,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激励污水处理厂做到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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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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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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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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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活水调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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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按省州要求确定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认真落实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障蜻蛉河、勐岗河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生态补水能力,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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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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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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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水危机意识和水忧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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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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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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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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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活水调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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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型畜牧渔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提高灌区用水效能,推进灌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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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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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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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活水调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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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重点企业节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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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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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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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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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统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强化蜻蛉河、勐岗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在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河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库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准入政策,严禁审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禁止在蜻蛉河、勐岗河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易燃易爆高污染项目;对流域内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实行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环评不通过、生产工艺不达标的项目一票否决;规范旅游业发展,强化审批和监管力度,严禁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违法开展旅游活动,严禁各类旅游设施、餐饮客栈违规侵占河湖岸线,严格管控河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行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蜻蛉河、勐岗河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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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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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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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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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人工湿地建设管理。在做好蜻蛉河、勐岗河流域范围内已建湿地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推进人工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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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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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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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开展河道现状调查评估,在兼顾防洪要求的同时软化河道,修复河道生态。推进生态河道治理,恢复和增强河流水系自净能力。加快两岸绿化美化,加强沿岸村庄、集镇系统治理,着力打造河流沿线景观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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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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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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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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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全面加强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监管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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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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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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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禁止制造、销售、宣传使用渔具,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销售、加工所有鱼类和水生动物,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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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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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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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推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针对各流域农业生产特点,结合“绿色食品牌”打造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鼓励绿色有机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水稻、豆类、油菜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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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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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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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实施流域森林保护修复。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强化灾害防控,创新完善流域内造林绿化管护机制,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加强防护林造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实施,持续提升流域内森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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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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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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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水生态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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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对各类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对环河湖违法违规建设、围河围湖、私搭乱建、违法经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倾倒废弃物、肥水养鱼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渠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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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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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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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水质监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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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增设水质自动检测站点,提高蜻蛉河、勐岗河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评价,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公开蜻蛉河、勐岗河水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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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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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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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施巡查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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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流域内水污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县镇村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增加巡河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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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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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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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河湖长制督察。发挥县镇人大和政协河(湖)长制工作监督作用,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方面加强督察。严格监督执纪,按照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和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严厉问责不作为、虚假作为,对涉河涉湖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深挖问题根源,让河湖保护各项法律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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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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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各乡镇人大、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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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实施区域环评限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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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土壤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未完成上一年度确定的重点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未完成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暂停审批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突破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超过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承载能力的,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即组织实施开发建设规划的,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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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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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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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实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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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河湖生态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探索实施森林、湿地、河道、种植结构调整等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完善用能权、排污权交易,健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引导乡镇加强水污染治理,提升蜻蛉河、勐岗河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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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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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龙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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