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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812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1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2〕45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树牢校园安全防线,按照省、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100%任务全面达标,现有平安校园按照省级新标准重新评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3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4100%成果全面巩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60%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即将修订的《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从法治、机制源头上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县级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教育体育部门主管责任及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省级平安校园新标准指标体系,健全平安校园动态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教育体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相互配合,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政联动机制。推进学校宿舍(公寓)T”实务管理模式,3年内实现全覆盖。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学校安全评估。(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事故处理机制。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建立全县校园安全事故联合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形成公正、便捷的处置机制。推进学校安全综合保险机制,完善安全事故赔偿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

4.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确保202210月底前配备率达到100%。县教育体育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每年学校专职保安员等安全监管员开展不少于15天的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教育体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安装防爬设施。安装或改建可封闭大门,对车辆可以直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全防刺背心、橡胶棍、钢叉等门卫防卫器械,确保202210月底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全力完成校园内存在坠楼风险部位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融入公安部门智慧内保、消防部门智慧消防、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确保202210月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等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7.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四方联动机制。严把排查关、校门关、监测关动态调整优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全县中小学要设卫生保健室。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齐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卫生保健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卫生健康副校长,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筑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建设完善标准化校园卫生设施,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厕所和盥洗、垃圾清理设施等,科学规范进行校园常消毒。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调查等制度。中小学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健康教育课时。职教中心要开设健康教育及禁毒防艾、性健康必修课或选修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0.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库、河流、坝塘等责任主体,设置警示标识标牌,配备一定的数量的救生杆、救生圈等设备,加强人工和智能巡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按照年度制定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对学生和家长五个一水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方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综合防范试验区,整合省、州、县、乡四级资源,开展网格化联防联控。(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通〔202230号)及年度制定防范学生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安装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学校周边公路建设和维护,及时排查治理公路病害,维护公路设施齐全规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设学生公交专用线路,分片区错峰接送学生。(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开展防欺凌专项行动。按照年度制定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建立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吸毒、盗窃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年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学校食堂T”实务管理模式,3年内实现学校食堂T”管理全达标。不断规范校外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集体用餐陪餐制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增强学生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联合校内外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守望云心等心理服务平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科学规划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准入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实施学校老旧建筑改造升级,开展校内老旧建筑、电气设备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6.强化警校联动。公安部门成立校园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分级明确专门警力负责校园安全。落实一校一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在城镇学校门口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完善校园护学岗警校双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机制。充分依托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等技防平台,将校门及校园周边区域作为监控重点,实现对重点人员、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和有效管控。(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落实问题整改通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市政管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的小餐馆、小诊所、小旅店等场所。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保障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滋生黄赌毒土壤。(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强化家校社协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建立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学生五方责任。推动完善家校社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常态化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9.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配备。深化消防安全校外辅导员机制,探索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制度。开展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编制学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专题案例,拍摄并制作《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微视频,通过云上学安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安全教育场馆和实训基地,开展师生安全实践教育培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培训机制,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抓实应急演练。完善《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操手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开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山区学校(校点)要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泥石流、防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让每一名师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夜间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谋划,教育体育、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围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具体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和教育体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并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民办学校举办者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督导考核县人民政府将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要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督导中,对学校安全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和学校进行激励;对问题突出、事故频发、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严肃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和追责问责。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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