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楚政办发〔2022〕3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
二、起草目的
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应尽的职责使命,突出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切实加大校园安全资金、人员、设施投入,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纳入安全风险行业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综合治理,确保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2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个100%任务全面达标,现有“平安校园”按照省级新标准重新评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3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成果全面巩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60%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三、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完善事故处理机制。
(二)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一是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三是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
(三)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一是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三是筑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四)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是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三是开展“防欺凌”专项行动;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五是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六是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
(五)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一是强化警校联动;二是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强化“家校社”协同。
(六)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抓实应急演练。
四、政策解读人
杨丽忠 0878-6222559 (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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