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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13-/2023-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1000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镇燃气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配合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监督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6.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7.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8.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9.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0.承担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拟订城市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城乡住房不断改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棚户区改造486套,完成34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在全州率先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三年来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9个,涉及252栋1909户住户,总建筑面积20.24万平方米。加快房地产发展,预计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7.1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8.5万平方米,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幅达10%。

2.市政基础不断夯实。市政路网不断完善,西苑路、北街、南后街、金龙北路上段等提升改造项目相继完工,金民路延长线,次六号路、校场路,次六号桥,金平路延长线、百草岭大街延长线等断头路顺利打通,一环路中段、环城北路、西河南路延长线、东片区二期路网建设和西街、南街等老旧街道提升改造加快推进。绿化亮化不断提升,白塔公园提升改造和东入城口袋公园建设投入使用,完成县城隔离栏花箱建设,栽植欧洲月季1295棵、美女樱5600棵。完成城区10条背街小巷121盏路灯安装和东片区路网7条道路109盏路灯安装,完成西河北路路灯提升改造和南永路姜沙湾段的灯光亮化。创文短板不断补齐,破损道路修复、广场窨井盖修复、盲道缘石坡道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指示牌安装、道路标线施划、隔离护栏安装、智慧公厕建设、背街小巷提升、公共停车场建设、停车位施划、绿化补植、树格安装、垃圾分类设施和工地围挡建设等项目有效推进。加快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完成白塔山、白塔市场、政务中心,东塔湖、蜻蛉湖、永丰湖、黄海屯地面停车场和县医院、老车站智能机械停车库建设,运营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一水两污”大幅提升,完成一中片区、税务局片区、高家坡片区8公里的雨污水管网改造,对县城税务局和烟草公司等城市内涝点进行了彻底整治,清淤城市管网约18公里。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并全部投入运营。规划建设日处理垃圾 400 吨的大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

3.建筑产业不断壮大。建筑企业增加到15家,新增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1家,建筑业产值有望突破40亿元,建筑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明显。人民防空在建筑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完成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和人民防空方案编制工作,人防指挥所建设项目已报省办批复,建设用地已落实,2022年共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46项,收缴了入库易地建设费,做到了应缴尽缴。

4.城市管理日趋精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强化“两违”治理和网格管理,全面加强市容管理、环卫保洁、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灯光管护等各项城市管理常态化工作,绿化率达36%以上,亮灯率达97%以上。建立“城管+交警”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错峰巡查、错峰整治,建成了大姚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平台,与公安天网工程、智慧交通形成资源共享的局面,全城城市管理监控实现全覆盖,逐步构建“一屏观大姚、一网管全城、一网汇数据、一人通全岗”的城市治理体系,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招标投标管理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人民防空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大姚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3.大姚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4.大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5.大姚县园林管理所。

6.大姚县供排水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4人(离休1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652,400.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96,059.30元,占总收入的62.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856,341.00元,占总收入的37.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478,923.24元,下降3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335,264.24元,下降58.65%;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38,856,341.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是2022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8,913,162.7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7,947.36元,占总支出的15.18%;项目支出117,825,215.34元,占总支出的84.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61,225.03元,下降22.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60,349.09元,增长18.29%;项目支出减少44,221,574.12元,下降27.29%;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增资,项目支出减少一是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二是因为项目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87,947.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86,483.90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463.46元,占基本支出的3.33%。2022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84人,临聘人员66人,临聘人员仅保障工资待遇,无其他保障经费预算,公用经费与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一同核算。2022年度,人均公用经费4676.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825,215.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县城区污水处理费1,501,144.61元,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服务950,000.00元,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免费公厕保洁服务2,859,5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707,284.00 元,智慧灯联网及灯光亮化设施维护服务410,500.00元,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8,400,000.00元,项目建设前期费2,100,000.00元,太平洋公司砍工结算项目4,534,483.00元,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9,971,563.33元,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16,833,114.65元,公厕建设项目2,128,751.68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16,792,241.00元,大姚县城东片区路网二期建设项目14,144,100.00元,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8,426,692.07元,城市管理及保运转项目65,841.00 元。通过实施以上项目,完成了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安装了隔离护栏、修缮盲道铺设、交通标识画线、老旧小区及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县城区路政设施、破损路段,提高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提升了城市形象,持续推进住建事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76,676.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16%。与上年相比减少36,298,960.13元,下降3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建设减少,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0,7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支付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8,719.82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646.5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8,072.82元,2080801•死亡抚恤268,35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65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支付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0,958.0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4,585.6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2,110.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10,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支付2110302•水体1,510,12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719,78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9%。主要用于2120101•行政运行15,410,259.25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81,744.68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94,483.0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83,300.00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1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638,31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4%。主要用于2210103•棚户区改造8,887,314.65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7,588,263.33元,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1,300,000.00元,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3,141,600.00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851,90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69,235.9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02.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406.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9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4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02.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06.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紧“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增加9927.02增长3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15.02,增长3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82,增长20.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棚户区改造、绿美县城建设、自建房风险普查等工作增加,致使“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棚户区改造、绿美县城建设、自建房风险普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创建国家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棚户区改造、绿美县城建设、自建房风险普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463.46,与上年相比减少2,126,415.40,下降75.19%主要原因2021年度临聘城管人员工资保障纳入劳务费核算,本年度该项经费纳入人员经费核算,故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79,975,578.04,其中,流动资产97,643,265.48,固定资产8,334,891.3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23,819,215.11,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1,250,178,206.11(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89,278,798.93 ,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9,382.00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00,800.00 ;报废报损资产257项,账面原值668,800.00 ,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9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9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1111


附件:2023.9.28++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8091326818(1).xls  1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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