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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3、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
5、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和质量强县战略,参与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6、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7、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8、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0、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认证认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标准。
13、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14、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6、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9、完成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单位整体监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2287户,(其中:企业4310户、个体工商户175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5户);食品生产经营户4285户;综合农贸市场3个;有药品生产企业1个,药品经营单位108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08家,有医疗机构19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30家;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0户、产权单位8户,特种设备678台,压力管道4条11千米,城市燃气经营单位1家,气瓶充装单位2户,自有气瓶5412只;有检验检测机构10个;有CCC认证获证企业1家2个产品,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奥世认证企业1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家,BRC认证1家,自愿性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获证市场主体11个共39个产品,有机食品获证企业1家共2个产品,HACCP认证获证企业3个。
2、主要事业成效。
(1)优服务,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二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三是抓实年报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五是强化服务企业工作。
(2)守底线,扛牢压实监管责任
①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强化共治格局。二是强化风险防控。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②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药品宣传不断加强,社会共治局面初步形成。二是药品流通领域市场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药品违法违章案件及时查处。
③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三是抓问题整改。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定期集中检验。五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④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开展儿童守护行动。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三是认真开展农资建材等重要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
(3)稳市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二是持续抓好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四是紧抓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抽查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和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等工作。
(4)抓保护,助力知识产权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开展大姚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溯源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大姚核桃、大姚花椒等地标产品,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大姚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9类、31类,大姚小把粉丝30类,大姚花椒30类、31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大姚核桃),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件(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的“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大姚核桃”(31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三是强化粮油产品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
(5)强基础,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促进广大企业提升质量水平,组织开展全县2022年“质量月”活动,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配合省、州局做好质量督察工作。深入企业宣传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先进标准。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检验检测和“民用三表”等重点行业以及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法定计量单位使用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及能效(水效)产品经营单位等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重点民生领域的计量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引导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持续开展认证专项整治,对以自我申明评价方式进入市场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持工作,结合“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走访企业进行现场指导、详细了解各企业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和保护运用、专利申请、商标和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情况,向企业宣贯商标品牌保护、专利资助和奖励以及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至目前,全县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293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大姚核桃),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件,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家;全县专利授权量192件(发明专利16件、实用新型141件、外观设计35件)。
(6)强监管,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强化消费维权。加强对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加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价格监管,依法督促明码标价,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10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234件,办结234件,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平公正交易环境。
(7)筑安全,严抓疫情防控不放松
一是抓好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二是抓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退两抗”小程序。四是抓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五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8)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聚焦主业主责,加大市场监管。四是多形式增强文明诚信经营意识。五是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酒店、商场超市、烟草广告整治。
(9)抓党建,夯实基础凝聚合力
①强化理论武装。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③扎实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④健全干部教育管理培养机制。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特种设备监察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市场监管服务股、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代县人民政府行使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机构一个:大姚县食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安办)。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我单位实有车辆编制9辆,实际使用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用车7辆,特种设备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38,63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8,63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6,685.04元,增长4.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6,685.04元,增长4.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除单位职工工资升档晋级、零星变动、项目经费追加以前年度绩效及发放2020、2021年年终综合绩效奖金外又进行了几次预算调整,追加了遗属人员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78,05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3,979.16元,占总支出的93.51%;项目支出1,154,080.17元,占总支出的6.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4,922.61元,增长3.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0,621.05元,增长3.10%;项目支出增加164,301.56元,增长16.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升档晋级、零星变动进行了几次预算调整,遗属人员补助增加,追加了遗属人员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在2022年度内连续发放了2020、2021年年终综合绩效奖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23,979.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63,040.16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0,93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4,080.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开展项目11个,支出 717,991.53元,其中:开展党建工作支出39,429.00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支出113,620.57元;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支出 2,874.00元;补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个支出50,000.00元;使用非税收入返还资金10,760.00元;开展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支出25,685.00元;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支出74,512.50元;开展重要工业品监督抽检工作支出98,641.00元;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费支出54,000.00元;2021年固定资产评估测绘费支出41,011.00元;支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制服制作费支出207,458.46元。
2.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开展2个项目,支出137,951.00元,其中:开展行政执法及市场秩序监管支出130,000.00元;开展反垄断支出7,951.00元。
3.药品事务(2013812)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检查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开展项目3个,支出266,737.64元,其中:中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支出19,117.19元;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支出228,820.45元;食品安全信息员补助支出18,800.00元。
5.农林水(2130804)支出14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8,059.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7,113,136.72元,增加664,922.61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业务活动较2021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在正常范围内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89,86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0%。主要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支出12,537,183.72元;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支出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152,680.17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7,991.53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137,951.00元;药品事务支出30,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66,737.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8,94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52,224.95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4,640.8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074.39元。
9.卫生健康(类)支906,28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其中: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552,551.22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353,736.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1,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规范了公务接待程序,不能报销的经费一律不得报销,不适应公务接待的活动不予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65.61元,下降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67.61元,下降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8.00元,下降5.3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和规范了公务接待程序,不能报销的经费一律不得报销,不适应公务接待的活动不予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出行、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及行政执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行政执法、重要工业品抽检及日常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正常开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939.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391.00元,下降10.64%,主要是因为截至2022年5月份我局正式退休1人,提前退休3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同时我局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项目,尽量缩减公务接待支出。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176,859.00元;电费支出25,000.00元;水费支出20,000.00;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1,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8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49,0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814,451.97元,其中,流动资产236,159.81元,固定资产7,578,29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4,479.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5,436.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65平方米,账面原值166,670.0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1,348,7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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