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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25-/2023-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501000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大姚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大编发〔2021〕12号)要求,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大姚县乡村振兴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大姚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19〕49号)设立的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一是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四是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六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大姚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七是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八是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责任落实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始终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今年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7次,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指挥调度会11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县乡村签订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工作责任状;研究制定了《大姚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大姚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大姚县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此项指标已达标。

2.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向77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脱贫村和1个乡村振兴试点红色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234人(其中省级20人,州级39人,县级175人),组成了78支工作队。全县3400余名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展常态化走访帮扶,为帮扶对象科学制定年度帮扶措施和三年增收计划目标,并抓好帮扶和增收措施的落实。开展县、乡、村干部政策业务培训8期,参训人员达1200人次。此项指标已达标。

3.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定点单位帮扶和干部挂包结对帮扶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开展调研2次,纪检监督1次。此项指标已达标。

二是政策落实方面

4.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落实情况。保持“三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好“四项机制”。一是落实教育保障。完善“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和多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3.32%;发放各类资助2614.99万元,资助学生46266人次;积极开展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办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1984人,申请合同金额1904.98万元;实施送教上门服务,规范送教上门的流程,送教41人。二是落实健康保障。脱贫人口基本居民医保“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四重保障”和“三个一批”工程,稳定提高脱贫人口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资助参保特殊困难群众70265人,资助金额1212.99万元,持续开展大病集中救治,救治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口患30类36种大病共1576人,救治率达100%;入户核准核实需救治患者2933人,救治率为100%。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88个498名,签约率达100%。补助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普通门诊就诊123200人次408.05万元,住院6456人次2779.25万元,对未正常转诊转院等报销比例不到位的特殊人员286人次进行4批次回补资金34.9万元。三是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完成2021年51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持续落实好2022年250户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农房抗震改造已开工235户,兑付资金97.02万。四是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全县12个乡镇1549个村小组,通过分批次、分年度的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250余个,累计完成投资约20000万元,实现了饮水安全全覆盖。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开展。认真落实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34条“稳得住”措施,着力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和社会融入管理。积极申报后续扶持项目,多渠道争取扶持发展后续产业,强化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帮扶,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此项指标已达标。

5.政策措施有效衔接落实情况。制定出台《大姚县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等五个行动计划》、《大姚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大姚县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和行业部门政策文件,并抓好政策文件措施的落实。此项指标已达标。

三是工作落实方面

6.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落实情况。符合条件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58%以上;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县乡物流服务站达100%、村级物流服务站达75.56%以上;聘用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岗位人数较上年增加;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10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完成3446座,完成率达114%,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完成27座,完成率达135%;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63.79%;启动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小额信贷入户发现宣传到位、做到应贷尽贷、用途精准。此项指标已达标。

7.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测体系,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把防止返贫作为底线目标,聚焦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坚持每月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开展识别、帮扶和退出工作,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工作程序,用好用足各行业部门衔接政策,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退尽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通过帮扶措施的落实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三类监测对象1617户4588人,已累计消除风险1409户3999人,暂未消除风险的208户589人。此项指标正在有序开展。

8.提升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数据质量落实情况。构建县级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形成10家部门数据月交换制度,累计发布监测预警信息3.5余万条。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网格”监测体系,对全县9.7万户农户进行全覆盖监测,比对数据6.7万余条。此项指标正在有序开展。

9.推动落实“一平台三机制”。今年以来,群众自主申请办理救助事项1048件,办结1012件,办结率达97%;广泛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农户知晓率达80%以上;建立了“双绑”利益联结机制,资产收益按时分配,行政村村集体经济90%的村达到5万元以上,完成年度转移就业任务2.17万人,公益岗位规范管理。此项指标已达标。

10.“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落实情况。此项指标与第四项指标一致。

1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34条“稳得住”措施,着力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和社会融入管理。积极申请后续扶持项目,多渠道争取扶持发展后续产业,强化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帮扶,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全县搬迁群众累计识别脱贫不稳定户136户415人,通过采取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临时性救助等措施已消除风险84户268人,未消除风险52户147人。对59户低收入搬迁户制定了增收措施。各安置区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群众思想稳定,社会和谐。此项指标已达标。

12.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落实情况。2022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达到55%;2022年项目库在库项目97个,总投资18204.56万元,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46个(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806.33万元,产业比例达64.88%,到位衔接资金8714万元,资金安排率100%,支出7930万元,执行进度91%;项目库已建立、管理规范,项目完成率高于95%;资金使用精准,未出现衔接资金管理存在违规违纪现象;2021年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完成清查、登记、公示、确权、移交、系统录入、发挥运营效益、完善管理机制、台账建立;年度创建5个“三好三强扶贫资产”。此项指标已达标。

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共完成各类问题整改47个,整改率100%,其中,国家考核反馈云南省的12个问题、省对楚雄州考核评估大姚县发现的4个共性问题和3个个性问题;州对县考核反馈的16个问题已于4月份全部整改清零;同时,我县举一反三,结合县内督查检查、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共排查出具体问题12项,制定37条整改措施,此项指标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还需长期坚持。

四是巩固成效方面

14.防止返贫致贫风险。脱贫人口巩固率是达到100%,不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突出问题,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实事求是、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未出现漏纳、错纳、错消情况。全县有脱贫户10000户37732人,三类监测对象1617户4588人,已累计消除风险1409户3999人,暂未消除风险的208户589人。此项指标已达标。

15.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巩固提升落实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提升。水、电、路、通信、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原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和巩固提升。通村公路严重损毁及时修复的、公厕管护到位,使用正常,文化活动场所得到充分利用,管理到位,饮水管网管护到位,村卫生室已达标,人居环境有效开展,污水、垃圾、危房拆除、残垣断壁等治理到位。此项指标已达标。

16.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工作的认可度情况。按照定点帮扶干部每月入户一次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通过与群众交心谈心激发其内生动力和积极为群众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工作的认可度,认可度达95%以上。此项指标在考核组实地考评时可达标。

五是促进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增收方面

17.2022年度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收入增长率及增长情况。制定下发了《大姚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大姚县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截至目前,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13274.12元,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1072.03元。此项指标已达标。

18.脱贫户、易致贫返贫户增收措施落实情况。此项工作考核时需要入户核查,与第二、四、七、十、十三、十五项指标同时开展。此项指标正在有序开展。

六是东西部协作方面。成立“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和“沪滇协作项目”2个工作专班,召开专班会议两次,印发《大姚县“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姚县沪滇协作项目专班工作实施方案》。8月2日至4日县委王书记带队赴上海嘉定汇报对接工作。召开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我县资金316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7个。其中市级项目3个,投资3000万元,1个项目9月完成并交付使用;1个项目10月底已基本完工,11月中旬交付使用;1个项目11月中旬完工,11月底交付使用。区级项目2个总投资110万元,其中,投资90万元的大姚县赵家店镇紫丘村移民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0月份已完工;投资20万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大姚县东西部协作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8月份已完成。镇村结对项目2个,投资50万元的坟箐村委会苗耳田小组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和投资5万元的永丰村委会烘烤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9月份已全面完工。截至11月中旬,资金拨付率达100%,资金报账率达100%(项目承建方已单独支付5%质量保证金)。举办劳务协作培训班4期166人,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数16人;完成就近就地就业400人、到其他地区就业374人;完成转移贫困劳动力到上海市务工就业25人;合计完成转移就业799人。东西协作职业院校就读送学40人,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数5人。四是东西协作职业院校就读方面。截至8月24日报名学生40人,9月入学40人。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数5人。五是消费协作方面。今年销往东部地区农产品金额达7559.82万元,完成年度指标的302.4%,是去年的2.9倍,其中销售到上海地区2230.9万元,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打造消费品牌1个(云牛入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8个股室:综合股、行业扶贫股、产业金融股、易地扶贫与劳务输出管理股、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扶贫项目规划室、扶贫统计监测与信息中心;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861,238.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4,421.12元,占总收入的98.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6,817.13元,占总收入的1.58%。与上年收入合计12,591,043.9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70,194.26元,增长33.91%,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我局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即公开选调1人;二是部分职工晋级晋档工资有所变动;三是2022年我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在支出决算数中占比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03,377.13元,增长3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66,817.13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上海市嘉定区拨入2022年沪滇项目推进经费200,000.00元,及2021年沪滇项目推进经费结转资金66,817.13元,根据会计口径列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56,835.69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221.55元,占总支出的19.3%;项目支出13,280,614.14元,占总支出的8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2,636,963.33元相比,增加3,819,872.36元,增长30.23%。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度的3,097,775.93元增加78,445.62元,增长2.53%;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我局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即公开选调1人;二是部分职工晋级晋档工资有所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度的9,539,187.40元增加3,741,426.74元,增长39.22%;增加原因是:2022年我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在支出决算数中占比较大,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6,22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8,01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204.8元,占基本支出的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80,614.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2年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

1.大财农〔2022〕48号钟德智一次性丧葬抚恤费支出232,381.2元,主要用于钟德智一次性丧葬抚恤补助。

2.大财行〔2022〕2号2021年财政局拨付结转经费指标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基层党建专项经费。

3.大财农〔2022〕36号东西部扶贫协作物资运输费用支出80,600元,主要用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物资运输费用。

4.大财建〔2022〕114号2022年第二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1,846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二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5.大财农〔2022〕120号2022年部门工作经费支出50,297.17元,主要用于县乡村振兴局机关工作经费支出。

6.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直拨沪滇项目推进经费支出66,817.13元,主要用于沪滇项目推进相关费用支出。

7.2022年上海市嘉定区直拨沪滇项目推进经费支出173,682.25元,主要用于沪滇项目推进相关费用支出。

8.大财农〔2022〕98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2,150,000元(其中400,851.88元已缴国库),主要用于2022年第四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支出。

9.大财农〔2022〕140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6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补发资金支出。

10.大财农〔2022〕73号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支出2,912,147.45元(其中120,500元已缴国库),主要用于2022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11.大财农〔2022〕37号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67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费。

12.大财农〔2022〕31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5,350,000元(其中319,546.55元已缴国库),主要用于2022年第一至二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2022年春季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13.大财农〔2022〕10号2021年度结转预算指标支出973,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4.大财农〔2021〕65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6,342.94元(资金已缴国库),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5.大财农〔2022〕92号2022年中智集团帮扶捐赠扶贫资金支出250,000元(其中12,818.50元已缴国库),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交流培训。

16.大财农〔2022〕127号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27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补发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6,33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支出12,636,963.33元相比增加3,579,372.98元,增长28.32%,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我局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即公开选调1人;二是部分职工晋级晋档工资有所变动;三是2022年我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在支出决算数中占比较大,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04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98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258,32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9%。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支出决算为54,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1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元,支出决算为54,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50,000元的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11元,完成年初预算9,000元的81.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控制接待费支出,压缩陪餐人员,节约了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909.75元,下降5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120.75元,下降50.75%,一是2022年与去年相比公务用车频率降低,且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二是因为公用经费比较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其他收入即沪滇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2022年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未结账,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89元,下降61.72%,减少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并按相关要求向接待来宾及陪餐人员收取伙食费,接待费用不允许记账,当场结清。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股室长向局长请示,并填制接待审批单,报销时按照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制作报销凭证并由领导会签后,才予以报销;二是因为公用经费比较紧张部分接待费从其他收入即沪滇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204.8元,与上年237,398.28元相比,减少59,193.48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统一压减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其中:公办费29,808.39元,水费2,000元,电费2,300元,差旅费7,909元,会议费2,700元,公务接待费916.41元,工会经费1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00元,公务交通补贴79,87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828,646.14元,其中,流动资产428,971.3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原值1,399,674.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37,392.2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3,9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501111


附件: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8122304963(1).xls  1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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