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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19年06月17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大姚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编情况简述

(1)修编主要内容:

1)由“一园四片”改为“一园两片”:包括金碧工业片区、南山坝工业片区。

2)规划范围由原来的17.53km2调整为7.43km2。面积分别是:金碧工业片区2.73km2、南山坝片区4.7km2。

(2)产业定位:金碧工业片区主要以绿色食品加工和轻工业(生物医药、轻纺)为主。南山坝工业片区主要以装备制造产业为主,配套发展辅助产业。

(3)规划期限:2018-2025年,共分为近期和远期。其中,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25年。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根据水环境预测结果,远期随着园区入驻企业的增多,污染源随之增加,污水指标将在此期间出现一定的增长。目前现状蜻蛉河水质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但是,即使在完全做到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条件下,新增污染物仍将对园区污染受纳水体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将对区域水环境的改善和区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带来压力。因此,本评价认为园区应大力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并尽量提高污水处理级别,如,大姚县污水处理厂的最终排放标准由目前的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减少污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使CODcr和NH3-N的排放量控制在“十三五”减排目标。

(2)废气:

由于区域工业发展后,产业结构发生改变,工业产值加大,污染物排放量将增加,从计算的结果及指标的变化趋势分析,规划后的各指标均大于现状监测结果。随着规划实施,工业园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出质量下降趋势,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二级标准。

(3)噪声:采取规划实施后,由于工业企业的集中分布,各企业生产设备发出的噪声可能会给园区内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直接影响。因此,为控制因规划区的建设而带来的噪声影响,应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后,工业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固废:工业园区运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属于可回收利用的物质,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进入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大姚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充分利用所在地的资源优势,以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以核桃加工为重点的绿色食品制造业,并以装备制造产业(以铸造加工为主)、轻型加工业(以轻纺加工和生物医药为主)为辅助产业,符合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政策,符合大姚县总体规划及相关发展规划,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大姚县的经济发展,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利于解决大姚县再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和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

通过规划方案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区域水资源量存在制约因素。而工业园区纳污水体——蜻蛉河水质监测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入园项目必须是节水型、低耗水、低污染的工业项目。

园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在落实评价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①电子版查阅网络链接:

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ao.gov.cn)。

②纸质版查阅地点:大姚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主要为受工业园区规划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规划的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园区规划实施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园区规划中。

2、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dayao.gov.cn,公众可进入该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并填写。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大姚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0878-6212596

通讯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 邮编:6754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电话:0871-6503212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邮编:650091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在查阅纸质报告地点现场填写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8日(10个工作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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