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 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一是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必须回避;
二是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必须回避 。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化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
(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3)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直接从事危险作业岗位操作的从业经历;
(2)依法接受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
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以上所称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指在下列危险性较高岗位直接从事化学反应操作的作业人员,涉及硝化、氧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且直接进行高温高压、放热、深冷、裂解、聚合、有机合成、易燃易爆危化品分离、自动控制等岗位操作。
化工生产企业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
化工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人数的2%(不足3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化工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