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外资准入管理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借鉴国际做法,将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引入到国内市场管理,平等地适用于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企业,表明了我们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勇气和决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现行的审批、核准、备案三种类型的项目都需要立项审批,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取得批复即为立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通过云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yn.tzxm.gov.cn)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内的项目采用核准制,项目取得核准机关的核准批复即为立项。需要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环评、节能等手续可在办理立项的同时并行办理,不再是立项前置手续。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通过云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yn.tzxm.gov.cn)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3.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以外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企业取得《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即为立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为全程网上办理事项,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备案通过云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yn.tzxm.gov.cn)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1.移民信访工作信息平台建设;
2.移民普法培训、移民政策法规宣传;
3.移民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
4.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5.引导上访移民走法律程序解决诉求,为困难上访人补助诉讼费;
6.解决特殊移民困难问题;
7.移民信访接待办公室设备购置;
8.工作人员差旅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23—2027年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逐年补偿增长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7号),观音岩、乌东德等大中型水电工程已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12号)中逐年补偿标准调整政策的逐年补偿安置移民人口,在2022年逐年补偿标准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按每人每年增加138元的标准递增至2027年。2022—2026年核准开工建设的旭龙等大中型水电工程,实行逐年补偿安置的移民人口,在该水电工程已审定的逐年补偿标准基础上,从落实逐年补偿生产安置措施的次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年增加138元的标准递增至2027年。
本增长标准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月1日后的逐年补偿标准调整,届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另行确定。
一、土地扶持政策
大姚南山坝工业用地以工业用地地价出让,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产业项目用地根据项目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二、税收扶持政策
1.生产性企业税收扶持。符合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向,在南山坝购买标准厂房或者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且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在250万元以上的新设立的工业企业,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6年,公司当年实际上缴税金(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达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1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若公司上缴税金地方留成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按15%扶持企业;若公司上缴税金地方留成达1000万元(含)以上,按20%扶持企业。
2.总部经济税收扶持。跨国公司或国内大、中型企业在大姚工业园区设立企业总部、核心运营机构、职能机构或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统一核算经营的企业,年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从企业设立之日起3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年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从企业在大姚工业园区设立之日起3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的同等额度扶持企业。
三、标准厂房租金扶持政策
可为企业“订单式”建设水、电、路配备齐全的标准厂房,企业可租用、可回购。第一年实行零租金。从第二年起,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情况具体核定租金减免幅度(100万元以下的不作减免,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以下的减免50%,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以下的减免80%;300万元(含)以上的减免100%),此政策自企业投产之日起执行不超过3年。第4年起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厂房及土地。回购相关事宜按照《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四、职工保障房扶持政策
在园区内配套职工保障房,使用企业按年缴纳租金。
六、企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1.对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项目,给予5万元的扶持;对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补助的项目,给予3万元的扶持;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无偿资助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扶持。
2.对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万元的扶持;对列入“省科技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扶持。
3.非公企业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的扶持。
4.获国家“中国企业创新成果奖”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扶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扶持;获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给予1万元的扶持。
5.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5万元扶持,获国内专利授权的企业每件给予0.4万元扶持,发明专利每件给予0.3万元扶持,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0.1万元的扶持。
七、一企一策
重大项目: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大姚工业园区投资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投资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扶持。
省科技厅对首次入库企业给予总额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入库当年出库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入库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三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3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至少拥有1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I类或II类知识产权;
(3)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的,上年度或当年度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
企业入库时不符合以上3个培育条件,但经培育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奖补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培、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
(4)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断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后获得认定的,一次性享受5万元的资金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