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规定,信访事项由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区分情况办理,其中属于《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办结。
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不受理下列情况的事项:
网上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已有处理(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查(复核)期限内,信访人再次提出相同信访事项的;
对已有复核意见,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请您在法定期限内,不要网上重复信访。如已有处理(复查)意见,请及时向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请复查(复核)。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责。
目前暂时没有对社会面组织财会方面的业务培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届时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请您留意。
可以的。以前年度脱贫人口为发展产业,向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5万元小额扶贫贷款的,县财政继续给予贴息补助。
能的。根据省州政策,我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已下达人社局。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都可以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补助标准、兑付情况可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或乡村振兴局、人社局。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不收费。